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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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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我撕它,明天我给你包一件!”
我见他撕起来就去抢:“你包我,也不是那样的,你有钱也买不来!”
陈忠孝一边撕一边推我,我还是抢衣服,陈忠孝就是不给,像疯了一般,狠命地踩,拼命地撕。
我撕巴不过喝多了酒,有酒燃烧的陈忠孝,只听“嘶嘶”的声音,衣服就被疯狗扯成几大片,后来我也不抢了,反正我也抢不过,再说也不能穿了,索性由他去吧。
陈忠孝捉够了,衣服已经被撕毁了,成了人造****了,这只是顷刻之间的天翻地覆,那件既高雅又时髦的衣服不见了,妹妹的一片心意顿时化为乌有,儿子买的头巾也失去了最恰切的伴侣。
陈忠孝看看我说:“明天我给你包一件,行了吧?”
我冷冷地说:“用不着,你买也不是那样的。”
第二天早上,陈忠孝这只疯狗不疯了,临上班时他又说:“我喝多了,不是故意的,我是对不起了,我今天就给你包一件。”
我见陈忠孝说了一句人话就说:“算了,不用你包了。”
陈忠孝又说:“我现在可没钱,我得取出钱后再给你买,我有钱。”
我说:“算了算了,不用你买了,你有钱怎么不拿回来?”
陈忠孝见自己说漏嘴赶紧往回收:“我就几百块钱币,没有多的。”
我厌恶地看可他一眼说:“你少说谎,有多少钱你自己最清楚。你也别拿谁当傻子。”
中午,陈忠孝回来了,真的给我买了一件大衣。
他兴冲冲地说:“我给你买了,你看看怎么样,比你妹妹买的贵,我这是三百六十块钱买的。”
我瞪了一眼说:“不是不让你买了哪?你怎么还买?”
陈忠孝看看我说:“咳,你妹妹给你买的,让我给烧了,你也没有什么好衣服,我是包你一件,我也不能给你多买,就算做是个纪念吧。”
我说什么呢,我觉得像是有话说,但那些话句句是朦胧的一句也不清晰,我说不出口来。
陈忠孝把衣服递给我说:“你穿上试试,不知道你穿上是不是合适,我又不能叫你去,你不让我买,你也不能去,我上北菜站那屋的店里买的,我到它附近的药店叫周会英和我一起去,她比你矮点儿不多,我让她穿上试试,她穿行,你穿就差不多。”
周会英是我的小学同学,我们一直有来往,是个好朋友。
我接过衣服看看,衣服也确实不错。
是俄逻思的样式。是个大衣。大撇领,领子也是毛的是狗毛的,颜色和妹妹给我买的那件衣服的颜色一样,也像是狐狸皮的,身上是呢子料做成的,是深赭石色的,质量很好,说实在的,这件大衣的料子是好于妹妹那件,但它的样式还是不如妹妹那件。
我穿上试试,也不错,只是瘦一点儿,显得高贵,不是高雅。
陈忠孝看看说:“你要是觉得不合适,就去换换,我都和人家说好了,可以换,但我觉得这件比哪件都好看。”
我点点头说:“这件衣服不错,也挺抬举人儿的,穿上也显得高贵。”
陈忠孝笑了说:“那我心里好受多了。”
但是,我的心里不高兴,我有什么高兴的呢,他不是出于对我的感情而买的,他是觉得把我妹妹给我买的他给烧了,才包我一件,这是什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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